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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」

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,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(下同)2000元為限

■實施時間

2019年6月15日起延長至2025年6月14日
※購買次日起6個月內須完成申請!!

■所需文件

1.申請書
2.身分證件(國民身分證影本/護照影本/居留證影本)
3.統一發票或收據-載明廠牌、品名、型號(雲端發票/電子發票證明聯免付)
4.退稅帳戶存摺封面
5.產品保證書

■申請方式

【線上申請】
到財政部「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」選擇消費者線上申請

【紙本申請】
郵寄或臨櫃任一國稅局

★ 諮詢電話:國稅局免付費專線0800-000-321

※頁面整理內容僅供參考,若內容有誤,依政府實際公告為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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